方城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建立健全回訪制度 全力推進服務型執法
發布時間:2022-08-04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辦案質量,確保辦案效率,優化營商環境,樹立執法形象,避免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發生,最大限度的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方城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并實施“案件跟蹤回訪工作制度”,全力推進服務型執法。
案件跟蹤回訪制度是指經執法人員立案查處并結案的案件,大隊依據掌握的案件線索,通過上門走訪、電話回訪等方式了解當事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對案件處理結果的滿意程度以及案件處理過程中當事人權利、義務履行情況而建立的一種制度,目的是監督執法人員依法辦案,秉公執法,廉潔執法,充分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防止執法人員執法不嚴,執法不廉。案件回訪人員在回訪的同時,要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進行負責任的解答,并主動對當事人進行法律法規知識普及,引導當事人在之后的經營活動中合法規范運營,共同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另外,為全面加強對案件跟蹤回訪工作的組織領導,該大隊成立案件跟蹤回訪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大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中層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大隊監督股,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案件跟蹤回訪工作。每月月底監督股將回訪結果進行匯總后上報至大隊案件回訪工作領導小組,納入大隊目標考核,促使大隊執法人員在潛移默化中提高辦案質量,提升辦案效率,切實有效地開展服務型執法,從而提高執法對象的滿意度。
下一步,方城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以“案件跟蹤回訪工作制度”的實施為著力點,改進執法方式,全力推進服務型執法,努力打造一支紀律嚴明、業務精湛、作風高效、讓黨放心、人民滿意的交通執法隊伍。(韓成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