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縣應急管理局“信用+應急管理” 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3-01-05
方城縣應急管理局“信用+應急管理”
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文件要求,深入推進信用體系建設,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加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建設力度,進一步發揮應急管理積極作用,助力方城縣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現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等文件要求,落實國務院、省、市各級對應急管理的要求,按照依法依規、改革創新、協同共治的基本原則,以信用監管為著力點,打造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信用+應急管理”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安全發展。
二、“信用+應急管理”應急保障環節
(一)健全完善應急保障分類管理。專項綜合指揮協調機構按職責分工抓好事故災害防范部署、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專業化指揮、工作指導、綜合管理和協調工作。落實災區統一指揮事故救援、防災減災、災害救助等應急處置。落實鄉鎮(街道)、社區和企事業單位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二)推進應急管理標準體系。開展應急管理標準化試點工作,推動“信用+應急管理”、應急標志標識、應急隊伍及裝備配置、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應急物資儲備等相關標準制定和實施。
(三)發揮信用在應急保障方面的基礎作用,強化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建設,增加儲備物資數量種類,優化儲備方式,加大先進適用裝備配置力度。強化應急救援交通運輸,確保救援力量及時、快速到達。健全緊急醫學救援隊伍,提高災區衛生應急處置和預防控制能力,保障災區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完善應急救援社會化有償服務、物資裝備征用補償、救援人員人身安全保險和傷亡撫恤政策。建立完善災害保險制度,鼓勵支持結合災害風險特點,探索災害風險防范有效保障模式。
三、“信用+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環節
(一)建立信用承諾制度。在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時,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應予即時辦理。申請人信用狀況較好、部分申報材料不齊備但書面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的,應先行受理,加快辦理進度。書面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對不履約的申請人,視情節實施懲戒。
(二)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綜合研判信用狀況的基礎上,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結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分級分類,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檢查頻次,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對信用風險一般的市場主體,按常規比例和頻次抽查檢查;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檢查頻次,依法依規實行嚴管和懲戒。
(三)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對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和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事故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監察,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一律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并通過組織約談、強制培訓等方式予以誠勉,將其不良行為記錄及時公開曝光。以不良信息記錄作為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判定依據,對責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記錄,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生產經營單位一年內發生一般責任事故的,納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發生傷人責任事故的,納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對列入黑名單的個人,在聘用、任職方面著重審核;在提拔使用、評優評先方面不予考慮;對失信個人采取警告、行政監管性、市場性約束和懲戒等懲罰措施。
(四)依法追究違法失信責任。對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對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進行失信懲戒,并將相關失信行為記入其個人信用記錄。
四、守信激勵措施
對應急保障、安全生產誠實守信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在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等工作中簡化程序、優先辦理,為誠信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優先享受應急保障物資采購資格。優先享受推薦評選獎勵的資格。日常監管工作中,酌情減少監督檢查頻次。優先提供信用保險、信用擔保、商業保理、履約擔保、信用管理咨詢及培訓等服務。在項目立項和改擴建、土地使用、貸款、融資工程建設招投標和評優表彰及企業負責人年薪確定、干部提拔、評優評先等方面加強應急管理誠信結果的運用,將應急管理誠信結果作為優先推薦的重要參考。建立完善應急管理失信企業糾錯激勵制度,推動企業加強應急管理安全生產誠信建設。
五、工作要求
(一)把“信用+應急管理”作為工作抓手,加強企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作為履職盡責、抓預防重治本、創新應急管理機制的重要舉措,組織力量,保障經費,狠抓落實。
(二)推進“信用+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公開公示。依托“信用南陽”網站、方城縣人民政府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渠道,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集中公示,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三)加強宣傳解讀。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深入細致向市場主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讓經營者充分理解并積極配合以信用為基礎的“信用+應急管理”措施。加強對基層和一線監管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報道,積極宣傳信用監管措施及其成效,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