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申請指南
發布時間:2023-03-14
方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申請指南
一、實施范圍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全縣19個鄉鎮(街道)范圍內實施。
圍繞省委省政府三農工作部署,將《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中選擇15大類44個小類171個品目機具列入我縣補貼范圍。
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和資金供需實際,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省定補貼范圍中,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按年度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剔除出補貼范圍。我縣屬丘陵縣,手扶拖拉機亦在補貼范圍。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農機新產品除外),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
三、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戶籍在方城縣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在方城縣注冊登記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加強宣傳,引導購機者根據各檔次的補貼定額自主議價。
補貼額的調整工作一般按年度進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發現具體產品或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超過50%的,應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違規情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對無違規情節的補貼申請,可按原規定兌付補貼資金,并組織對相關產品及其所屬檔次補貼額進行評估,視情況及時上報調整。
四、申請條件
購機者自主向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并攜帶所購機具(免于現場核驗、安裝類機具除外)和提供以下資料:1、個人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在使用縣農村信用社開設的“一卡通”銀行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在使用縣農村信用社開設的“一卡通”銀行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2、經銷企業出具的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產品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3、牌證管理機具,要先行辦理證照,需攜帶已辦理的牌證原件及復印件。
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全面實行辦理服務系統常年連續開放,全面推廣購機者手機APP線上補貼申請辦理,方便購機者隨時在線提交補貼申請、應錄盡錄,加快實現購機者線下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五、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實施。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購機行為完成后,購機者自主向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按以下操作流程申辦補貼。
1.自主選機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擇購機。經銷企業出具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產品合格證。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2.補貼資金申請:購機者自主向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并攜帶所購機具(免于現場核驗、安裝類機具除外)和提供以下資料:1、個人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在使用縣農村信用社開設的“一卡通”銀行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在使用的“社??ā便y行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2、經銷企業出具的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產品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3、牌證管理機具,要先行辦理證照,需攜帶已辦理的牌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縣農機購置補貼服務大廳申請。
3.審驗公示信息: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按照《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等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補貼機具進行核驗,其中牌證管理機具憑牌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h農業機械技術中心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補貼資格確定: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按照申請先后順序的原則,當場依次確定補貼資格,辦理手續:將符合補貼條件的購機者的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購機發票原件照片、人機合照等上傳到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出具《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登記并保存購機補貼申請人的聯系電話和銀行帳號,交由購機者簽字確認;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縣財政局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加蓋公章,由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留存一份。
5.補貼資金兌付:縣財政局審核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
六、辦理時限
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縣財政局審核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
咨詢電話:0377-67232636
聯系地址:方城縣城關鎮人民路8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