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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縣人民政府 關于完善全縣應急管理體系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4-11

  

方政〔202312

                                                    

方城縣人民政府

關于完善全縣應急管理體系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扎實推進全縣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應急管理綜合能力,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的通知》(豫政〔2019〕11號)和《南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全市應急管理體系的通知》(宛政〔2019〕19號)要求,現就完善全縣應急管理體系工作通知如下:

    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工作目標

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推動應急管理實現從安全生產監管向安全生產、自然災害、應急救援一體化綜合協調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全災種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轉變,從應急資源分散管理向應急救援統一指揮、聯合響應轉變,實現工作職責、任務、機制、手段“四匹配”,確保應急管理整體水平與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相適應。

二、主要原則

  1.處理好“統”與“分”的關系??h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自然災害減災救援救災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實施專項預案、工作方案,加強主管行業領域的風險監測預警,組織主管行業領域的搶險救災。

  2.處理好“防”與“救”的關系。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本行業領域相關災種的日常防治工作??h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督促行業主管部門落實防治責任,促進實現綜合防災減災。搶險救援工作由政府統一領導,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相關部門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3.處理好“上”與“下”的關系。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上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應急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有關工作情況,形成“反應靈敏、上下聯通、延伸到底、運轉高效”的銜接機制。  

    三、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任務

  (一)努力構建應急管理“五大體系”

  1.構建應急管理標準體系。參照國家和省、市出臺的事故災害風險預防控制標準、突發事件分級分類標準以及預警、響應、處置等應急管理分級標準,抓緊完善出臺安全生產事故和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縣、鄉兩級響應標準。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在2023年4月底前研究制定本轄區、本單位、本行業事故災害具體響應措施,確保應急響應規范有序,應急處置科學高效。

  2.構建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管理工作要求,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確保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有機構管、有人員抓??h應急管理部門要統一組織編制應急管理規劃、政策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并指導各相關部門制定專項預案;協調專業力量和社會力量等救援力量建設,定期參加培訓演練;組織發布災害信息,指導協調應急處置。

  3.構建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明確并細化各級、各有關部門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中的工作責任。日常應急管理方面,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方面,縣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監督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相關災種隱患排查、風險防范化解、災情監測預警等日常防治工作??h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綜合防災減災規劃,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災后調查評估等工作,牽頭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

  4.構建應急管理預案體系。2023年4月底前修訂完成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應急預案。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負責修訂完成本地、本行業總體和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各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完成本單位應急預案,注意做好單位、行業間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建立覆蓋全縣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縣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牽頭做好全縣各類應急預案的匯總工作,建立全縣應急預案數據庫。要強化應急預案演練,各應急預案責任單位每年至少開展1次綜合應急演練,檢驗預案,鍛煉隊伍。

  5.構建應急管理服務體系。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人員配置,做好資金、裝備、物資保障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和公共事業管理單位要根據實際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鼓勵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升應急服務能力。

  (二)切實提升應急管理“四種能力”

  1.提升應急基礎能力。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組織力量認真開展重大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轄區、本行業各類重大風險和應急資源情況。2023年6月底前建立重大風險數據庫,8月底前分行業、分類型建立應急資源數據庫。全面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2023年6月底前,通過示范帶動、標桿引領,在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和旅游、民爆、工貿、學校、醫院、養老等重點行業領域全面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以“六有”(有班子、有機制、有預案、有隊伍、有物資、有培訓演練)為主要內容,開展鄉鎮(街道)“1+5+3”即“一委+一辦一隊一庫一所一平臺+培訓+預案+演練”,村(社區)“1+2+2”即“一站+一隊一所+兩員”基層體系標準化建設。要加強城鄉基礎設施防災抗災能力建設,提升城鄉生命線工程、應急避難場所、消防設施和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電、供氣、廣播電視關鍵基礎設施災害設防標準。大力開展安全城市、安全社區和綜合減災示范縣、示范社區等創建活動。

  2.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準化建設,提高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應對全災種的救援能力。按照專業化、規范化要求,各行業領域要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搶險救援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水利、林業及人員密集場所經營管理單位,要建立專兼職一線救援隊伍,全面提升疏散自救、現場互救和就近救援能力。要建立全縣應急救援專家隊伍,支持引導社會力量規范有序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3.提升應急協同能力。要以“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日”等宣傳活動為載體,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宣傳效應,加強應急知識宣傳和培訓,深入推動應急管理科普宣教進學校、進機關、進企事業單位、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業務知識培訓,提高黨政領導干部指揮能力、應急管理干部綜合業務能力。要健全救災捐贈機制,多渠道為應急救援籌集資金,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和支持應急管理工作。

4.提升應急保障能力??h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氣象、住建、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衛生健康、消防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協作配合,推進縣級應急管理指揮平臺建設,加快建設天、空、地一體化應急通信網絡,實現縱向上下級之間、橫向有關部門之間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形成全縣應急管理“一張網”調度指揮信息保障體系。應急管理、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要加強溝通銜接,建立完善困難救助、搶險救災等應急物資儲備,形成布局合理、種類齊全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積極爭取國家、省、市災害防治工程項目,以應急救援指揮、災害監測預警、綜合性救援基地等為重點,謀劃一批全縣應急工程項目。

  (三)健全完善應急管理“五項機制”

  1.健全完善應急預警機制。參照國家和省市標準,研究制定事故災害“分類管理、分級預警、平臺共享、發布規范”的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完善網絡輿情分析研判、應對處置制度,加強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應急管理中的應用,及時獲取和預報苗頭性敏感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2.健全完善應急會商機制??h應急管理、氣象、公安、水利、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消防以及宣傳等有關部門,要針對事故災害發生規律、季節特點等,適時開展聯合會商,分析研判事故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科學有效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教育、文化和旅游、醫療等領域行業安全聯席會議機制。

  3.健全完善應急聯動機制。堅持“黨政主導、統一指揮、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運轉順暢、處置高效”的原則,強化部門之間、區域之間、條塊之間溝通協調,提升人員、物資、裝備等應急資源快速集成能力,建立信息共享、資源共用以及重大災害風險防治、應急救援聯防聯控、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

  4.健全完善應急協調機制??h政府成立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行業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在2023年4月底前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實際的應急管理指揮機構,研究制定相應應急管理協調工作制度??h直有關部門要在2023年4月底前制定信息發布、災情報告、現場指揮、輿情應對等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優化應急管理人力、物力等資源配置。

  5.健全完善調查評估機制??h直各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工作,優化細化評估工作規范,完善事故災害評估專家會商制度,組織開展事故災害評估及調查處理,總結經驗教訓。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和指揮。應急管理工作點多線長面廣,要牢固樹立大應急觀、大安全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形成合力??h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各類災害和事故應急救援,并設14個專項應急指揮部,加強對各行業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領導和指揮。各級各單位要把完善應急管理體系作為重點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積極探索,科學謀劃和推進,切實把工作做實做細。

(二)嚴格把握和落實責任。堅決落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h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綜合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分管行業領域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責任。要正確處理好“統”與“分”、“防”與“救”、“上”與“下”的關系,確保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銜接。

(三)強化督導督查。縣委縣政府督查局、“縣觀念能力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辦公室和縣安委會辦公室要將全縣完善應急體系建設工作的推進落實情況,納入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和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指標,實行“雙考核”??h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及十四個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加強工作督辦,按照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重點任務清單明確的工作任務、要求和時間進度,對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單位推進情況進行不定期督導檢查,高位推動各項任務落實,促進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附件:

    1.方城縣人民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方城縣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部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3.方城縣人民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工作規則

                4.方城縣人民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細則

                        

 

 

2023411日  


附件1:

方城縣人民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縣應急組織指揮機構

在縣委的統一領導下,縣政府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制定全縣應急管理政策措施,組織防范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方城縣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以下簡稱總指揮部)、縣政府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專項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組成??傊笓]部是縣政府成立的應對突發事件的總指揮協調機構;專項指揮部是應對相關領域突發事件的指揮協調機構;現場指揮部是總指揮部或專項指揮部設立的應對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指揮處置機構,在縣總指揮部或專項指揮部領導下,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和配合保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先進制造業開發區管委會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事件發生后,原則上由專項指揮部負責應對,必要時由總指揮部負責應對。

二、縣總指揮部

總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各專項指揮部開展工作。

(一)總指揮部組成

指   揮   長:李  霞  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常務副指揮長:趙國臣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  指 揮 長:岳太斌  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縣政府副縣長

艾克拜爾·依明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郭  鵬  縣政府黨組副書記

薛黨勤  縣政府副縣長

王  橋  縣政府副縣長

薛潔原  縣政府副縣長、袁店鄉黨委書記

楊  晉  縣政府副縣長

曲紅軍  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任義卓  縣政府副縣長

樊海鵬  縣政府副縣長

侯春湘  縣政府黨組成員

                  李振廣  縣先進制造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成員單位:縣委辦、政府辦、縣紀委監委、宣傳部、武裝部、應急管理局、公安局、衛健委、氣象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科技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發改委、教體局、文廣旅局、疾控中心、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商務局、民政局、人社局、總工會、網信辦、司法局、民宗局、人防辦、供銷社、糧儲中心、郵政公司、聯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鐵塔公司、供電公司、人壽公司、人行方城支行等。

總指揮部指揮長、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發生人員變動時,根據職責分工自行調整;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三、職責

(一)總指揮部職責

(1)總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各專項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2)審定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集中領導和統一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在應對突發事件工作中協調與駐方武警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系。

(5)向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

(6)審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和物資分配計劃。

(7)決定對參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和單位、人員的獎懲。

(8)承擔上級政府及其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

(二)總指揮部指揮長主要職責

(1)指揮長負責全縣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相應應急響應。

(2)常務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工作。

(3)副指揮長根據工作分工,負責其分管的各專項指揮部的工作及其分管部門或聯系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總指揮部指揮長缺位時,由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按行政領導職務順序予以替補。

(三)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方針政策,執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按照總指揮部要求,依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制定與實施相關類別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明確專項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和響應分級標準;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救援、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突發事件防范、應急資源保障等工作。

 

 

附件2:

方城縣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部

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專項指揮部設置

總指揮部下設森林防滅火、防汛抗旱、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安全生產、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生態環境、消防安全、城鎮燃氣、公共衛生、食品藥品、社會安全等14個專項應急指揮部。專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分別設在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一)縣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樊海鵬  縣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張  強  縣水利局局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

(二)縣生態環境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任義卓  縣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閆雪鋒  縣生態環境局局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生態環境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生態環境局。

(三)縣社會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曲紅軍  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副指揮長:盧奇峰  縣公安局黨組成員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社會安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

(四)縣森林防滅火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郭  鵬  縣政府黨組副書記

副指揮長:劉長山  縣林業局局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森林防滅火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

(五)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任義卓  縣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張金付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

(六)縣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任義卓  縣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婁桂獻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

(七)縣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岳太斌  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縣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馬永勝  縣衛健委主任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健委。

(八)縣食品藥品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薛黨勤  縣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徐明曉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食品藥品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市場監管局。

(九)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曲紅軍  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副指揮長:馬生才  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消防救援大隊。

(十)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趙國臣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指揮長: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劉明山  縣應急局副局長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

(十一)縣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趙國臣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指揮長: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敬新建  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

縣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

(十二)縣建筑施工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任義卓  縣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劉榮麗  縣住建局局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建筑施工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

(十三)縣城鎮燃氣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任義卓  縣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顧曉東  縣城管局局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城鎮燃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城管局。

(十四)縣旅游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薛黨勤  縣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曲松偉  縣文廣旅局局長

          張天慶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旅游安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文廣旅局。

二、專項指揮部職責

專項指揮部在總指揮部的指導、協調下,承擔相關領域突發事件的指導協同和組織應對工作。

各專項指揮部負責制定實施相關類別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專項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和響應分級標準;負責相關專項突發事件應對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專項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各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牽頭部門和支持部門配合做好相關類別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工作,配合做好相關類別專項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承擔專項指揮部的相關工作。

各專項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發生人員變動時,根據職責分工自行調整。

 

 

 

附件3:

方城縣人民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工作規則

   

    一、主要職責

第一條  負責落實上級黨委和政府關于應急救援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縣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分析研判重大災害和事故全局性風險,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各類重大災害和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縣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開展工作。

    第二條  縣總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專項調研。專項調研由縣總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指揮長、常務副總指揮長要求提出建議并組織實施。

    第三條  縣總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請示報告全縣應急救援工作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

    二、會議制度

第四條  縣總指揮部實行會議集體討論、重大問題科學決策制度??h總指揮部會議包括全體會議、緊急會議和專題會議等。

第五條  全體會議由總指揮長主持,全體成員參加,列席人員根據會議需要確定。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分析全年應急救援工作形勢,總結、研究、部署全縣應急救援工作。

    第六條  根據縣內重大災害和事故的實際需要或縣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請求,縣總指揮部召開緊急會議,緊急會議由總指揮長或由其委托的常務副總指揮長召集并主持,匯總分析重大災害事故的各種重要信息,研究應急對策和措施,組織指揮部署搶險救援救災工作。會議召集人根據災害事故情況確定會議出席人員。

    第七條  針對重點時段、不同災種疊加等情況,按照總指揮長、常務副總指揮長、副總指揮長的指示和實際工作需要召開專題會議,由總指揮長、常務副總指揮長、副總指揮長或縣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主持,參加人員由縣總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總指揮長、常務副總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確定。

    第八條  會議組織由縣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印發縣總指揮部全體參會人員,以及與會議議定事項有關的其他縣級領導、有關鄉鎮(街道)和部門。

三、議定事項執行

    第九條  會議議定的事項,由縣總指揮部各成員分工負責、組織實施,總指揮長、常務副總指揮長或會議召集人對組織實施工作負總責,各成員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有關事項負有落實和督促檢查責任。

    第十條  縣總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會議議定事項,及時向成員單位、縣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印發會議紀要,督促貫徹落實,并匯總情況報縣總指揮部。

四、文件制度

    第十一條  經縣總指揮部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討論通過,以縣總指揮部名義印發的文件,由總指揮長或由其委托的常務副總指揮長簽發。

    五、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縣總指揮部按照規則和程序辦事,縣各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加強溝通協調,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第十三條  縣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應及時向縣總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重大舉措、重大活動情況和重要信息。 

第十四條  本工作規則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4:

方城縣人民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辦公室

工作細則

 

    一、機構性質和機構設置

    第一條  縣人民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受縣總指揮部領導,負責處理縣總指揮部日常事務。

    第二條  縣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

    二、主要職責

    第三條  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應急救援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縣總指揮部的工作要求,督促落實縣總指揮部議定事項和工作安排,負責做好縣總指揮部日常工作運轉,指導協調縣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第四條  向縣總指揮部提交全縣重大災害和事故情況報告,研究提出縣總指揮部重點工作安排建議,制定工作實施方案。

第五條  參與各類重大災害和事故應急救援救助工作,協助縣總指揮部做好重大災害和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縣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提出應對建議,協調做好重大災害和事故發生后的救急、救援、救災工作。

    第六條  總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援、輿情引導、后勤保障、調查評估5個工作組,負責在發生重大災害和事故后,與縣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接協調,各組組長由縣應急局有關分管領導擔任。

(一)綜合協調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縣應對重大災害事故指揮部綜合協調事宜;負責重要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向縣總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重要事項;做好縣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聯絡和協調;銜接駐方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二)搶險救援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協調指導縣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展重大災害和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協助縣專項應急指揮部和事發地政府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根據縣專項應急指揮部現場需要,提報兵力需求,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

    (三)輿情引導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與縣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對接災害和事故現場新聞報道、新聞通稿起草工作,協助政府組織新聞發布會和新聞媒體服務工作;組織開展輿情監測研判,加強輿情管控;做好應對災害科普提示宣傳。

    (四)后勤保障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負責災害和事故應急救援救助所需經費款項、物資裝備、車輛的協調保障工作;協助事發地政府做好現場通訊聯絡、群眾生活、醫療救助、社會治安等支持保障工作。

    (五)調查評估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股,負責組織突發事件傷亡情況統計工作;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情損失評估工作。

    第七條  承擔縣總指揮部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請示報告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

    第八條  負責縣總指揮部全體會議、緊急會議、專題會議等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會務保障工作,整理會議紀要、議定事項,印發有關鄉鎮(街道)或部門。負責督促會議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并匯總情況報縣總指揮部。

    第九條  完成縣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會議制度

    第十條  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縣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專題會議和緊急會議,傳達貫徹上級黨委、政府相關會議精神、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縣總指揮部工作部署要求,及時溝通了解全縣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情況和動向,研究有關問題,推動相關部署落實。

    第十一條  縣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由縣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專題會議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開。緊急會議根據縣內災害和事故實際需要,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匯總、分析災害和事故的各種重要信息,為縣總指揮部實施搶險救援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保障措施。

    第十二條  縣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緊急會議由專人記錄,必要時對會議議定的事項編發簡報,由縣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簽發,報縣委、縣政府,印發有關鄉鎮(街道)或部門。

四、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縣總指揮部辦公室按照規則和程序辦事,加強與縣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根據工作需要報送重要工作動態和信息。

第十四條  本工作細則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施行。

 

 


 

 

 

 

主辦:縣應急

抄送:縣委,縣人大,縣政協

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411印發

(共印40份)


文字解讀關聯:政策解讀|方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完善全縣應急管理體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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