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及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3-31
方政辦〔2023〕15號
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及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實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及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3月31日
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及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以工代賑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國務院關于以工代賑工作的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促進當地群眾就業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2〕5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農辦、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林草局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的《關于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意見》(發改振興〔2020〕1675號)有關要求,為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我縣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及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充分發揮以工代賑功能作用,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 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大穩就業 保民生工作力度,充分發揮以工代賑政策作用。要充分認識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及重點工程項目中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重要意義。結合我縣實際,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實施以工代賑,是促進有效投資、穩就業保民生、拉動縣域消費、穩住經濟大盤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提高勞動者素質的有效手段;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實施以工代賑,是補齊“三農”領域基礎設施短板、夯實農業生產能力建設、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創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進一步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及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充分發揮以工代賑政策作用,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做好脫貧攻堅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實施范圍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深刻把握以工代賑性質特征,根據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需求,選擇一批技術門檻低、前期工作簡單、務工技能要求不高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結合重點工程項目投資規模大、受益面廣、帶動效應強等特點,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促進當地群眾就業增收。
(一)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
1.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包括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特別是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農戶廁所糞污集中處置建設、村容村貌提升和運行維護設施建設,廢棄村莊和危房拆除、生活環境治理,災毀水毀農村小型基礎設施恢復重建,農田、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現代農業產業園或生產基地配套機耕道、生產便道、溝渠管網等附屬設施建設,以及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配套生產生活設施建設、片區綜合開發等。
2.農村交通基礎設施。包括行政村村內主干道、通自然村組公路、巷道、入戶路等路基整理、路面硬化、亮化及必要防護設施建設,國有農場、林場林區內公路改造,農村簡易候車亭,農村漫水路、漫水橋等小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
3.水利基礎設施。包括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維修養護,小型水庫、水閘、堤防維修養護,農村河湖管理、巡護和保潔,小流域綜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改造和維修養護等。
4.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包括鄉村文化旅游和休閑農業景區景點與通鄉、通村主干道連接道路路基建設,景區景點內旅游道路及步游道、公共衛生設施、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綠化工程等配套和附屬工程建設等。
5.林業基礎設施。包括在營造林、森林和濕地保護與修復等生態保護修復及儲備林基地建設等領域中生產作業道路、貯存設施、灌溉基礎設施和管護用房等配套和附屬工程建設與維護,因災損毀營造林附屬配套工程復建等。
(二)重點工程項目領域
1.交通領域。包括高速鐵路、普速鐵路、城際和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高速公路、沿邊抵邊公路,港航設施,機場,綜合交通和物流樞紐等。
2.水利領域。包括水庫建設、大中型灌區新建和配套改造、江河防洪治理等。
3.能源領域。包括電力、油氣管道、可再生能源等。
4.農業農村領域。包括高標準農田、現代農業產業園等產業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
5.城鎮建設領域。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澇、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縣城補短板強弱項、產業園區配套基礎設施、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教育衛生文化體育旅游公共服務項目等。
6.生態環境領域。包括造林綠化、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綜合治理、河湖和濕地保護修復、森林質量精準提升、水生態修復等。
7.災后恢復重建領域。包括基礎設施恢復和加固、生產條件恢復、生活環境恢復等。
三、具體措施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在項目謀劃、資金安排、工程實施中將以工代賑作為一種重要方式統籌考慮,認真做好務工組織、報酬發放和技能培訓等工作,通過以工代賑方式推廣,既促進有效投資、拉動縣域消費、穩住經濟大盤、改善鄉村生產生活條件,又能夠穩就業保民生、激發內生動力,實現志智雙扶、促進就業增收。
(一)積極謀劃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項目。農業農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業、鄉村振興等部門在開展相關項目謀劃、相關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編制等工作時,要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相關行業部門每年推送1-2個項目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同時指導項目實施主體認真開展項目前期工作??h發改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儲備庫,實行歸口動態管理,定期更新。各部門在編制相關規劃、年度投資計劃時,優先從項目庫內挑選項目;在項目選擇過程中,要集中資源,統籌安排,形成合力,聚焦重點區域集中打造,發揮“乘數效應”“示范效應”??h發改委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依托項目儲備庫,制定當年計劃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項目清單,定期對列入清單的項目建設進度、帶動當地群眾就業和勞務報酬發放等情況進行調度,逐級報送省、市級發展改革和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清單調度內容作為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簡化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的手續辦理。對于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按照招標投標法和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的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對于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小型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在規范管理的前提下,盡量簡化前期手續,最大可能節約投入成本和減少準備時間。
(三)廣泛組織動員農村勞動力參與建設。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對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項目及重點工程項目加強引導,在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的前提下,盡量動員當地農村勞動力參與,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業崗位。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充分創造就業崗位,優先吸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低保戶和其他農村低收入群體參與工程建設。要指導項目建設所在地鄉鎮政府、村委會和具體建設單位強化宣傳動員,利用鄉鎮、村委公告欄發布張貼招聘公告,及時公布用工信息,明確用工要求、薪酬待遇、勞動時長等信息,做好務工組織工作;鼓勵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其領辦的合作社,組織當地農村勞動力組建施工隊伍參與建設;鼓勵項目所在村委會派出村民代表參與監督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等前期報批文件中要對吸納當地農村勞動力情況等予以說明。在自然災害特別是洪澇災害發生后,要盡量在水毀工程修復中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幫助受災群眾穩就業、促增收、渡難關,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四)多措并舉確保以工代賑勞務報酬及時足額發放。對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工程項目,項目業主單位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等時,需對勞務報酬發放規模進行科學合理測算并特別明確;在項目申報審批階段,把勞務報酬預算規模作為項目審核論證的重要內容;縣發改委和相關行業部門在分解下達資金計劃時,將勞務報酬發放情況作為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并明確勞務報酬資金占比;在施工合同中要包含勞務報酬的標準、金額、發放方式、及時足額發放的要求等相關條款,并將勞務報酬兌現情況作為項目公示的重要內容之一,督促實施主體足額發放勞務報酬;在項目竣工驗收時,將勞務報酬支付標準、金額和發放名冊(含姓名、身份證號、本人簽字、指壓等)列為一項驗收資料;在績效評價時,將勞務報酬發放作為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各部門可參照當前以工代賑中央投資項目的勞務報酬發放比例(即不低于中央投資的15%),根據實際情況,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盡量提高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資金中勞務報酬發放比例。
(五)整合資源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縣人社部門要會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籌各類培訓資源,結合農村勞動力就業意愿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用工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培訓,解決好農村勞動力因技能不足而難以參與工程建設的問題。要委托項目實施單位采取“培訓+上崗”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實訓和以工代訓,幫助參與務工的群眾掌握實際操作技能。要支持項目受益主體根據項目建成后用工需求,對參與工程建設的農村勞動力開展短期技能培訓,并優先吸納就業,延伸擴大就業容量。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部門協同。建立由發改部門牽頭,財政、農業農村、交通運輸、水利、文化旅游、林業、鄉村振興、人社等相關部門組成的溝通協調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凝聚合力,高效推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交流工作情況,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推動項目實施。發改部門牽頭負責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綜合協調工作;財政部門配合做好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農業農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業、鄉村振興等相關行業部門負責推動各自領域采用以工代賑方式項目的政策宣傳指導、資金支持、項目庫建設、工程實施、督促指導等。相關行業部門在下達投資計劃后定期開展項目調度工作,向牽頭部門報送項目建設進度、勞務報酬發放、吸納農村勞動力和組織開展技能培訓等年度工作情況。
(二)強化投入保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按規定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并在組織實施專項債券時,鼓勵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建設。各地要進一步加強以工代賑投入力度,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以及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幫扶資金等,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多渠道擴大以工代賑實施規模。
(三)加強督促指導。發改部門要指導相關部門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及重點工程項目中采取以工代賑方式謀劃實施一批項目,扎實做好務工組織、勞務報酬發放和項目實施等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發改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采取工作會商、實地督導、聯合調研等方式,加強工作和技術指導,協調幫助解決在以工代賑方式推廣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四)做好宣傳引導。發改部門要緊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戰略主題,鼓勵引導項目實施單位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圍繞工作機制建立、組織群眾參與工程建設、技能培訓、勞務報酬發放、項目建設管理等方面開展探索實踐。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對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典型經驗、工作成效加大宣傳推介力度。
(五)健全督促激勵機制。各部門要履行好主體責任,縣委、縣政府將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及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成效納入相關督促檢查范圍。發改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對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單位給予激勵表揚,項目實施上給予傾斜;對于項目實施不力及落后的單位通報批評;發改部門負責收集匯總每年項目實施情況及項目以工代賑政策執行情況,于每年11月底前形成專題報告報送市發改委和縣委、縣政府。
主辦:縣發改委
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
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發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