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2-09-06
(一)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要點】
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新招用員工數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 1000 元。
【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20〕14 號)
【政策解讀】
該政策適用于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向企業登記注冊所在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至申請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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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點】
1.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畢業年度或離校 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個人繳納部分)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2.補貼期限: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用人單位社保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5 年的可延長到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 3 年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補貼時年齡為準);對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畢業年度或離校 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 1 年。
【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豫財社〔2018〕8 號);2.《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20〕14 號)。
【政策解讀】
該政策適用于:1.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2.當年新招用的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的中小微企業。用人單位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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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
《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
【政策解讀】
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人員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自主創業時不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就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等。
貸款類型:個人創業、組織創業、合伙創業、小微企業貸款。(不在國家扶持行業范圍內的建筑業、娛樂業、廣告業不能申請)個人創業最高額度20萬元、合伙創業和組織創業最高額度150萬。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300萬元,
個人創業、組織創業、合伙創業貸款申請人貸款記錄的要求為:無不良信用記錄,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車貸、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反擔保人范圍:征信良好的在編在崗的公務員、財政全供編制人員及衛計委系統、國網新野供電公司、煙草局、移動、聯通、電信、國有銀行的在職在崗人員。(擔保人、房產抵押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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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點】
大中專學生(含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在校學生,畢業5年內留學回國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家庭勞動力、返鄉農民工首次創業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 5000 元一次性開業補貼。
【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 〕8 號)
【政策解讀】
適用于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經營1 年以上的大中專學生 (含畢業 5 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在校學生,畢業 5 年內留學回國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家庭勞動力、返鄉農民工。對符合條件的可向工商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經當地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對創業者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經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創業者本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