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整合調配使用 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9-09-09
方城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整合調配使用
實施辦法
為切實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高效合理配置,節約集約使用,降低行政成本,服務保障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約型機關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和《方城縣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調配原則
一是堅持依法依規、合理保障的原則。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等法規政策,按照《方城縣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堅持按需分配、兼顧長遠,督導涉改單位依法依規做好辦公用房面積核查、優化整合、清理騰退和合理使用等工作。
二是堅持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貫徹中央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規定要求,在保持現有辦公用房場所穩定的基礎上,按照機構改革后隸屬機構、人員編制,盤活現有辦公用房資源,統籌調劑余缺。
三是堅持規范配置、嚴控標準的原則。嚴格按照涉改單位編制職數、實有人員、業務必需和縣級機關正科級18平方米/人、副科級12平方米/人、科級以下9平方米/人的辦公用房標準,認真核算辦公用房面積,嚴禁超標準配置辦公用房。對單位派駐鄉鎮的人員不計入辦公用房調配范圍。
四是堅持優化布局、相對集中的原則。涉改單位領導班子和內設機構暨下屬單位盡可能集中安排辦公場所,解決部分單位辦公場地多點分散、辦公用房閑置浪費、設置不合理等問題。
二、方法步驟
(一)全面清查。組織開展縣直涉改單位辦公用房和涉改單位編制職數、實有人員清查摸底工作,切實摸清涉改單位的人員、辦公用房及相關情況,為涉改單位辦公用房整合調配工作夯實基礎。
(二)申報對接。全面貫徹落實機構改革工作部署,各用房單位根據人員編制、實有人數、辦公必需等實際情況,制定辦公用房需求報告,并附相關材料,向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申報??h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走出去、請進來”協商的方式,了解掌握相關單位辦公用房調配意向,科學合理調配辦公用房。
(三)擬定意見。通過對縣直涉改單位辦公用房、涉改單位人員編制摸底排查,在全面了解掌握相關單位辦公用房調配意向的基礎上,根據辦公用房配置標準等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分類擬定辦公用房調配使用意見。一是重新組建的機構,其辦公場所設在原主要職能單位,或優先在該機構相關涉改單位內部現有辦公用房資源中調配,如相關單位無可供調配的辦公用房資源,在縣直單位存量房源中調配;內設機構集中安排,職責領域相近、工作關聯性強的下屬單位盡量安排集中辦公。二是撤并改的機構,根據編制人數核算并控制辦公用房面積,超出面積標準的予以騰退;單位被撤銷或合并到其他單位的,原辦公用房收回至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按需調配給其他單位使用。三是新增建的機構,在單位撤銷合并騰退的房源和其他閑置房源中調配。四是其他職能、人員編制變化較小,辦公用房調整較少的機構,仍在原址辦公。
(四)核準入駐。擬定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意見,報經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進行調配使用。同時,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時間節點,督促指導用房單位限期完成搬遷、入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涉改單位、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四個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縣委關于深化機構改革的精神上來,充分認識機構改革辦公用房調整相關工作的重要性,堅決服從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領導小組的安排要求,不折不扣推進落實辦公用房調整、騰挪、內部優化等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工作的領導,縣委、縣政府成立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孫大明為組長,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侯磊為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常務副主任賈貴海、政府辦主任李振廣、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張天成、財政局局長于保才、編委辦主任王洪為副組長,各涉改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派駐紀檢組組長為成員的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領導小組,統籌負責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工作,審核批復辦公用房調配使用意見,協調解決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宋付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委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劉長山、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張伯石、國資局副局長姬剛乾、編委辦副主任蘇軍、紀委監委 、縣文化廣場服務中心吉書峰、縣機關公共服務中心主任馬飛任辦公室副主任,從相關單位抽調人員,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定期組織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明確責任任務。編委辦負責根據各涉改單位的“三定”方案,拉出人員編制清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國資局負責牽頭組織對各涉改單位現有的房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造冊,真實全面反映房產狀況,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已置換入駐單位的原辦公用房等國有資產收回,并制定調劑使用和盤活處理方案,同時做好國有資產權屬明確、備案、劃轉和財務處理、移交等工作??h委、縣政府機關事務局、縣文化廣場服務中心、縣機關公共服務中心負責按照辦公用房政策標準,審查現有單位辦公用房情況,提出調配意見。各涉改單位負責根據人員編制、辦公需要等實際情況,依據辦公用房配置標準等規定,制定辦公用房需求報告,報派駐紀檢組把關,并做好現有國有資產的登記、備案等工作。各派駐紀檢組負責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等規定,對各涉改單位辦公用房需求報告進行把關,簽批審定意見,報領導小組審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各涉改單位上報的辦公用房報告、人員編制清單等材料,分類擬定辦公用房調配使用意見,報領導小組核準批復??h委、縣政府督查室和縣紀委監委負責工作的督查督辦,對有令不行、推諉扯皮的落實組織紀律措施。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涉改單位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有關規定,規范調配使用辦公用房,不得超標配備,避免閑置浪費;要按時搬遷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搬遷、騰退,搬遷過程中不得破壞原有固定設施設備,騰讓房屋需完整集中,房間移交時要干凈整潔,便于新入駐單位順利辦公。各單位要按照“三定”方案,主動配合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核定辦公用房面積,個別單位需要增加業務用房的,由使用單位另行申請,經批準后按照規定核定增加。超標辦公用房一律按照規定騰退移交縣涉改單位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存量用房統籌調配,不得違規占用,不得擅自處置或改變用途,不得超標準裝修改造。對違反規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究責任。